解析: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并非所有涉案人员都必然面临起诉。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一,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首先,若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并且产生的危害相对较小,不足以认定构成犯罪;
其次,若犯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间;
另外,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得到特赦令从而获得免刑;
再者,若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有人提起诉讼或撤回诉讼请求;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经死亡;
最后,若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犯罪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