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选购住房过程中,如果所购房产的整体面积出现误差,其不足部分尚未超过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3%),则应当按照实际测量得出的准确面积来计算房屋的售价。
然而,假如这种面积方面的差异超出了上述限值,作为买方便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自行判断是否解除与卖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在此情况下,卖方必须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同时还需要向买方支付相应的利息。若买方选择坚守合同条款,并希望继续租用该处房产,那么卖方就有责任依照面积误差的具体程度,以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价格标准,向买方支付两倍于差价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