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严重侵犯群众人身权利和社会秩序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知道,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况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这一条款具体罗列出了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各种行为表现形式,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随意地对他人进行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等恶劣行径;强行索取或任意占有、破坏、占用公私财产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失序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的悔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做出相应的量刑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