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接受取保候审期内,请务必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条款,即未经执法部门许可,禁止私自离开所在城市、县城区域;若居住地点、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务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并取得同意。
2、关于解除取保候审后的事宜,倘若您之前是采取保证金形式进行取保候审的,可前往相关机构领取属于自己的保证金款项。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