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异地取保候审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可提出相关申请;
其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之后,应在七日内做出相应的决定;
然后,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告知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
最后,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公安机关会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