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农村房屋建筑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可以尝试进行调解与协商。基层房地产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作为调解的中间方,在纠纷的各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协助他们通过友好交流来达成共识,实现和解。
其次,也能选择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但需注意的是,此类纠纷提交仲裁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已明确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事后能够达成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将无法受理此案。
最后,若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