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都是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得到批准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