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的立案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罪行成立的前置条件是合法地持有着他人的财物;
其次,在具体行为实施过程中,客观呈现出来的特点应当是将他人交付给自身用于代为保管的财务、遗失物品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人。
再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怀揣着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最后,构成犯罪所需的起点金额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