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照惯例,当原告提出第二次诉讼请求离婚之际,法院会在接到起诉状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对案件进行立案与否的决策。若该案满足法定的起诉条件,则应于七日之内予以立案,同时向相关当事人发出书面通知;反之,若该案未能达到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亦须在七日内做出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在处理第二次离婚诉讼时,法院将更为严谨地审核和评估原被告双方的情感状况以及各自提出的离婚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