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案件正式移交至检察机关立案审查之后,检察院将会对其进行相关的审查和起诉工作。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院在此期间需要在一个月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相应决策,但也可依据实际情形申请适当延期,最长可延长半个月之久。若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仍需补充侦查或者涉及到新的犯罪行为等情况出现,则上述时限需重新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