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为卖淫提供望风的行为有可能受到治安处罚。须知,卖淫本身即是非法行为,而为其提供望风服务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则可以视作为对该违法行为的协助。尽管此类行为尚不至于直接等同于卖淫行为,然而由于它为卖淫活动创造了便利条件,容易引发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问题。若望风行为涉及到对卖淫活动的组织、强迫或者引诱等情节,那么这类行为的性质将会更加恶劣,甚至有可能触犯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涉黄小卡片一般认定为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按照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