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即将期满的情况,我们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首先,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或者调整其强制性约束条件是必须要考虑的步骤。在取保候审期内,倘若犯罪嫌疑人事先未有任何违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发生,那么在取保候审终止当天,我们便可以依法解除对其的限制,同时将为其提供的保证金如数退还。而在此过程中,检察院作为监督机构,也需要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解除或者调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