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答案是肯定的,即使用伪造的金条进行贿赂同样会被认定为行贿犯罪。因为,在刑法中定义的行贿罪,其本质在于行为主体以财物或其他形式的利益作为工具,企图对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行为施加影响。在此,财物这一概念不仅包含真实存在且具有物质价值的物品,而且并不仅限于其实质上的价值特征。即便假冒的黄金条不具备任何实质性的经济价值,但是因为这种行为仍能将其视为一种“其他形式的利益”来看待,只要是被用来试图去影响他人的职务行为的话,那么就完全有可能构成行贿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