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危险驾驶罪,若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便有可能豁免刑事处罚:
(1)情节相对显著轻微、影响较小,不足以引发犯罪论处;
(2)罪犯所犯之罪已经超过司法机关追溯时效期;
(3)在国家颁布特赦令后,经许可免除了其刑罚;
(4)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该种犯罪类型已经告知或撤回告知,不再予以审理;
(5)罪犯如经证实已经离世;
(6)其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