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协同犯罪者(简称“从犯”),由于他们在整个共同犯罪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并非显而易见或至关重要,因此在法律裁量上应当给予适当的从轻、减轻甚至放弃处罚的宽大处理。同样,从犯也必须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负有相应的刑事责任,以此体现出与主犯相同的罪行所应得到的公正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