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相关规定得以满足,则犯罪者可获暂缓量刑之权益。缓刑,俗称暂缓量刑,亦称为缓量刑,乃指在确认犯罪人已触犯刑法且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后,先期宣告确定其罪名,但暂时不对其施以所处之刑罚。而缓刑则依赖特定的监察机构在特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并按照罪犯在此期间的言行举止,依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执行具体的刑罚。
如若同时达到以下四个条件,便可宣告缓刑,对于其中不足十八岁之未成年人、正在怀孕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之人,更应宣告缓刑:
首先,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
再次,无再度犯罪之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在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若被判处附加刑,则附加刑仍需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