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行为者被羁押十日之久,未必便为刑事拘留所涵盖。然当出现下列状况时,可适用刑事拘留措施:正在筹备或实施犯罪活动,抑或是在犯罪行为完成后立即遭发觉的情况;遭遇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下罪行的情况;在其居所或周围环境中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的情况;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处于在逃状态的情况;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潜在风险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