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法律解释,当盗窃行为涉及的金额达到三万元时,便被视为数额庞大之状况,犯罪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将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所涉及的价值程度,当其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之间时,应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