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需具备其犯罪行为较轻微的特点;
其次,若病重无法独立生活,又或是身怀六甲或处于哺乳期等特殊情况下,进行取保候审并不足以对社会造成威胁;
再者,若在羁押期间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且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最后,既非累犯也非犯罪团伙的首脑策划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