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倘若转账款项涉及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或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将符合帮信罪的立案定罪条件并导致该罪行成立。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帮信罪即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首要的是对有关行为的性质进行判定,即在客观层面上是否存在为他人的网络犯罪行为提供协助的事实,而从主观角度来看,必须明确知道所从事的行为属于网络犯罪,并且有意为之;
其次,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均应视为刑法中所定义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协助的;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20万元的;
(3)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
(4)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5)被协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