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可能被司法机构传唤以参与相关的诉讼程序,如讯问、法庭审理等环节。之所以如此安排,原因在于尽管他们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人身自由,但案件并未告一段落,相反,侦查和审判工作还在持续展开之中。正因如此,司法机关拥有权力对这些获得取保候审的人士提出相应的合作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对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应当优先适用保证人保证。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将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相关材料送达执行机关,并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副本送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