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江苏省无锡市,对于引诱、招揽和营利性服务等性质类似于卖淫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其定罪量刑均根据全国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进行。这类犯罪行为主要涵盖了组织卖淫、拉客招嫖、提供卖淫场所等多种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
其中,所谓“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包括多次实施上述行为、涉及未成年人等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