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
其次,该罪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与投资获益权;
第三,行为人主观方面存在故意不法意图;
最后,其客观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资金擅自挪作他用,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尚未偿还,或者虽然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违法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