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危险驾驶罪主要牵涉到在公路或街道上因过量饮酒而进行驾车行驶、竞速驾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众安全产生潜在威胁的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则偏向于那些无缘无故挑起争端、任意殴打他人以及可能严重干扰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这两个犯罪类型的关注重点各有差异,前者主要针对的是交通行为所带来的潜在风险,而后者则更加注重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1.危险驾驶罪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寻衅滋事罪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