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涉及寻衅滋事罪名的案件,其量刑标准将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案件的性质与程度进行相应的判决处理。对于已满十八周岁的成年被告人而言,若涉嫌触犯此项罪名,根据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以及情节的轻重程度,法院通常会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然而,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被告人的认罪悔过表现、是否存在累犯等因素,以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