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对刑事拘留设定特定的金额限制条件。刑拘的执行主要根据案件中所涉及的犯罪类型及严重程度做出裁定,而非仅仅依赖于被指控的金额大小。刑事拘留作为在调查环节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的强制性处理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其逃逸、销毁相关证物或者从事进一步的违法行为。
至于是否需要实施拘留,以及拘留期的长短则应当由公安机构或检察院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研判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