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富阳地区看守所进行律师会见活动,一般情况下需遵从如下的规范程序:
1.预先预约安排:作为律师,您有责任在事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与该看守所取得联系,预约确定适当的会见时段。
2.应备齐相关资料:为确保本次会见顺利进行,请务必携带齐全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函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等必备文件。
3.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当您步入看守所大门之时,必须接受严格的安全检查措施。
4.完成会见登记手续:在指定的区域内,您需要进行详细的会见登记工作,并认真填写相应的会见记录表格。
5.与当事人进行私密交谈:在看守所为您精心安排的场所中,您将有机会与当事人进行不受任何监听干扰的深入交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