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期最长期限通常不超过三十七天;此间包括侦查机关对拘留后的审查以及批准逮捕的时间。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同意,刑事拘留期得以延长一至四个工作日。若涉及流窜作案或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其拘留期限最长可达三十天之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