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刑事拘留的案件中,通常在当事人被拘留之日起的30天之内,侦查机关将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其进行逮捕审批。倘若获得检察院的批准,那么该犯罪嫌疑人将不得不继续被羁押等待审判。
然而,整个刑事诉讼流程包括了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多个环节,所需耗费的时间也会因为案件复杂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从当事人遭受刑事拘留直至最终宣判,简单案件可能仅需短短三个月即可完成审理,而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则可能需要六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相关期限是可以适当延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