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中遗嘱人的签字必须由本人签署,仅有遗嘱见证人签字而没有遗嘱人本人签字的代书遗嘱可能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如果对遗嘱的有效性存在争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判断。在审查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考虑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见证人的资格和见证过程等因素。如果法院认为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或存在其他瑕疵,可能会判定遗嘱无效,并按照法定继承规则进行财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