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被取保候审的决定何时下达,并无固定之期限,通常是在侦查期间内,由负责调查的公安部门、检察院或是法院在收到申请之后,会迅速地作出决定。
至于详细规定的审批时间段,这将根据案情复杂程度及其所涉及到的社会影响,以及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而定。对于是否可以实施取保候审,其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考虑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