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行为,通常并不会采取刑事拘留的手段进行惩罚处理。之所以如此安排,是为了给予这些尚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的未成年人以充分的关爱与特殊保护,同时也体现了我们对于他们能够通过教育引导、重返正途,走向健康成长道路的坚定决心。
然而,对于那些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案件,即使涉案人员为年龄介于十六至十八周岁之间的青少年,仍然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等法律制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