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刑事拘留的处罚,然而,法律对于这部分特殊群体也给予了相应的特殊保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优先考虑采取非羁押性的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方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处理应遵循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并始终坚持以教育为主导,惩罚为辅助的基本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五款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