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盗窃罪行能否采取私人方式进行解决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案件是否已被正式立案侦查。若尚未启动该程序,当事人双方可尝试协商并寻求和解;反之,若案情已然进入司法流程,那么便无法再以私人方式加以处理。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即便涉案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签署了赔偿协议,取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司法机构仍有权酌情考虑从轻、减轻甚至完全豁免对其的处罚。换言之,在基于盗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双方能够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受害方的谅解,无疑有助于减轻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