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民具备以个人名义提起刑事自诉程序指控他人涉嫌犯下寻衅滋事罪行的权利,然而,在实际情况中,绝大多数此类案件均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并最终交由检察院提出公诉请求。在中国现行法律制度体系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寻衅滋事罪行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一旦某位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了寻衅滋事行为的侵犯,而公安机关却未能对此类事件予以立案或撤销案件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