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帮信”犯罪行为的立案而言,需符合以下必要条件之一:
首先,犯罪涉及的资金流动额度超过200,000元人民币;
其次,实施“帮信”行为的个人或团体从中获取的非法利益超过10,000元人民币。除此之外,若“帮信”行为人向三名及以上的受害者提供了协助,亦可视为达到立案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