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登记离婚满30天后发现对方偷偷撤销了离婚申请,那么本次协议离婚程序就已经终结。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一方撤回了离婚申请,而你仍然希望离婚,你可以考虑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你的离婚诉求。
另外,在采取进一步行动之前,建议你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律师,他们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要注意保留与离婚相关的各种证据,如沟通记录、财产证明等,以备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需注意的是,离婚涉及到诸多法律和实际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需要谨慎处理。如果在婚姻中存在家暴等问题,更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必要时可以向当地的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寻求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