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案件进行审查并作出最终判决时,法官会全面考虑被判有罪的被告人所涉及的犯罪事实、具体情形以及他们在服刑期间是否存在悔过自新之意等多个方面,然后再根据这些信息谨慎地做出是否将其送入监狱接受羁押的决策。倘若法官认为被告人没有明显的逃避审判或者重新犯罪的风险,那么他们很有可能选择给予被告人缓期徒刑,或者执行其它的非拘禁性刑罚。
然而,是否真正需要将被告人关进监狱,仍然需要法官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明确而准确的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