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制度,并未实际触及被告人所应承受的刑罚期限规定。这种司法手段通过为犯罪嫌疑人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是寻找保证人等方式,使得他们在未对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产生实质性干扰的前提下,能够暂缓接受羁押监管。在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以12个月为上限,但具体实施与否及其所遵循的具体条件,则需依据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根据各起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决策来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