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满足特定条件,即可申请退还保证金。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以下任何一项规定时,将自取保候审终结之日起,凭借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指定银行领取已缴纳的保证金:
首先,未经执行机构书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乡镇区域;
其次,如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
最后,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后,取保候审即告终止,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此外,在解除取保候审之时,公安机关需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而在公安机关做出退还保证金决定后,便可着手办理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