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认为自身在接受警方问询时遭到了诱导陈述或者欺骗询问,那么您完全可以选择保持缄默且及时寻求律师援助。在案件审查过程之中,您享有申请公正且合法程序的权益。倘若真的发生了非法取证行为,那么在法庭审理阶段,法院很可能会将此类证据予以排除。因此,保存相关证据,例如录音、录像等,对于证明遭遇不公待遇以及及时向监察机构或上级公安部门进行投诉显得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对于可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搜查、扣押,应当依法进行,并制作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场,应当允许他们对搜查情况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成为证据的物品,应当当场开列清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随案移送到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