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此类案件中,若不涉及任何财产关系,则我们将收取每件3000元的服务费用;
然而,如果涉及到财产关系,我们会根据诉讼(争议)标的额的不同阶段,按照相应比例进行累加收费。具体而言,
(1)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的服务费,但若收费金额低于2000元,我们将按照每件2000元的标准收取;
(2)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4%的服务费;
(3)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包括10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的服务费;
(4)在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包括50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2%的服务费;
(5)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包括100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的服务费;
(6)在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我们将按照最高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服务费。此外,如果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我们将按照收费较高者的标准来计算服务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赔偿案件应参照上述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律师法》第二十五条
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