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7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胶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包括: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税务的征收范围、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计税依据、缴费年限等。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市内四区的纳税人在市内四区范围内使用的土地,由纳税人统一向其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胶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征税范围

(一)青岛市市内四区和黄岛、崂山、城阳三个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大城市标准执行。

(二)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平度五市(以下简称五市)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包括镇政府所在的行政村)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小城市标准执行。

(三)五市近年来新形成的工矿区和座落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范围以外的工矿企业所在地,需要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由市人民政府填报《开征土地使用税工矿区申请表》(附表二),报青岛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纳税人

凡在上述第一条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应先由实际使用者缴纳土地使用税,待土地管理机关明确土地使用权属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者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关于纳税地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向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但市内四区的纳税人在市内四区范围内使用的土地,由纳税人统一向其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关于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的范围和税额计算征收。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凡持有各市、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机关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税务机关核实确定。

关于土地等级调整

根据我市目前的市政建设和市区的繁华程度,参照市土地管理局最新核定的土地等级范围,将我市市内四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应税土地等级在原有基础上作了调整,划分为七个等级;黄岛、崂山、城阳三区应税土地原则上划分四个等级;五市的土地等级原则上划分为三级,(详见附表一)。具体范围由该市、区人民政府确定于前报青岛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单位税额标准

调整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在调整土地等级的同时,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在现有基础上平均提高一倍。为制定切合我市实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本着前瞻的原则,同时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在重新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等级范围的基础上,将单位税额标准调整如下:

(一)市内四区将市内四区原五个土地等级的年单位税额由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5元、4元、3元、2元,按七个等级重新调整确定为每平方米9元、7元、6元、5元、4元、3元、2元。调整后市内四区的年平均单位税额提高约50%。

(二)黄岛区、崂山区、城阳区根据目前该三区的建设和繁华程度,三区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5元/平方米、二等地3元/平方米、三等地2元/平方米、四等地1元/平方米。

(三)五市将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莱西市、平度市的年单位税额由现有标准统一调整为一等地3元/平方米、二等地2元/平方米、三等地1元/平方米。单位面积土地使用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青岛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表”执行。

关于困难企业的照顾

对青岛市政府(包括五市、三区政府)确定的困难企业,可先由税务部门征税后,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税款所属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给予适当返还照顾(具体返还办法另行制定)。

关于调整税负实施时间

鉴于本次调整涉及面较大,为保证顺利实施,决定对年单位税额一次确定,分三年实施到位,即在实际征收时,原则上按调整后年单位税额的80%征收;按调整后年单位税额的90%征收;2000年及以后年度按年单位税额的100%全额征收。

关于纳税期限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市内四区纳税人凡应纳税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年一次于3月1日至31日内缴纳;10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按年分二期于3、9月份的1日至10日内缴纳;50万元以上的按年分四期于3、6、9、12月份的1日至10日内缴纳。黄岛、崂山、城阳三区和五市地方税务局可根据以上纳税期限,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纳税人分期缴纳税额。房产管理部门每月缴纳一次,于次月1日至10日内缴纳。

关于征收管理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由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土地的使用就不是很重了。但是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是很平衡,其税率的标准会因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而不同。所以就造成了每个地区的土地税就会有差异的。无论如何我们都是要及时的关注相关的政策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胶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71****8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3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47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2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4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5****3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1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7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2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是根据相关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制定的办法。自1989年4月24日实施至今,一共有十二条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款价格是受到多种因素影响的。根据土地的使用面积、使用位置、使用性质征收不同的价格。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郑州市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在1988年9月27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实施。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泸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率是多少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广州
房产税的减免规定:个人所有非营运用的房产可以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经过房屋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一致鉴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产,经市县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房产税,对于社会团体或者个人力量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可以暂免房产税。
10w+浏览
城镇土地使用税怎样申报
[律师回复]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怎样申报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填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其所占有的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内容,据实申报,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企业如发生住址变更、土地使用权属转换等情况,应当从变更、转换之日起,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变更登记。
由于土地总是和房产相联系的,拥有房产同时也就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缴纳房产税也应相应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许多地区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在一张申报表上。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如期足额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按照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为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企业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的,应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范围内,纳税人跨地区使用的土地,如何确定纳税地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填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其所占有的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内容,据实申报,并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资料。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企业如发生住址变更、土地使用权属转换等情况,应当从变更、转换之日起,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变更登记。
由于土地总是和房产相联系的,拥有房产同时也就拥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缴纳房产税也应相应地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许多地区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在一张申报表上。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
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期限,按照纳税申报表确定的应纳税额,如期足额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泸州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是多少?
泸州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是大城市1.5至30元、中等城市1.2至24元、小城市0.9至18元、县城等0.6至12元,对于泸州城镇的具体费用应当根据不同地方的不同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住房保障 > 农村土地 > 胶州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