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由于申请人不满足相关法律规定或是被判定为存在较大社会危害性的因素,取保候审可能无法得到司法机关的批准。比如,若案件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有明显的迹象表明可能会销毁关键物证、妨碍对证人的询问或是有意逃脱法网等行为,那么法院或检察院都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驳回当事人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