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依法逮捕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均可
首先向有关司法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接着,相关审查机构需认真评估申请人所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一旦决定给予取保候审的许可,就需要上报至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批,并由其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同时,还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各项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