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关于无需涉及到财产关系的案件,根据其复杂程度,我们将收取800至1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
然而,当案件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关系时,我们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取每件基础服务费在1000至2000元之间。如果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了10000元这一范畴,则适用以下分段累进制方式进行计费。特别地,对于争议金额处于不同档位区间的案件,按照以下相应的计费比率进行计算:1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费比率为5%至6%;1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费比率为4%至5%;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费比率为3%至4%;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费比率为2%至3%;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费比率为1%至2%;而对于争议金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收费比率为0.5%至1%。
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无论案件是否涉及财产关系,我们都将收取1500至1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但是,若案件涉及到财产关系,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
最后,在审判阶段,我们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收取不同的费用。例如,如果您需要我们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我们将收取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如果您需要我们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我们将收取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同样,如果案件涉及到财产关系,我们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