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肇事案被依法立案处理之后,通常会按照如下程序依次展开相关工作:
首先是由负责该案的交警部门进行深入而细致的调查取证活动,这其中包括收集有关事故发生现场的相关证据资料、通知当事人及目击证人到场接受询问以及对涉事车辆的性能状况进行科学严谨的鉴定分析等环节。
其次,交警部门会根据前述的调查结果及其相关依据,撰写并形成一份详细的交通事故认定报告,以明确事故的责任归属问题。接下来,如果经过评估判断,该案具备了向检察机关提出诉讼请求的条件,那么交警部门将会把所有与此案相关的材料完整地移交给检察院。
然后,检察院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一旦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法院便会安排开庭审理此案,并在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陈述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