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之人进行刑事拘留时,其拘留期限一般的最长期限为37日。
具体来说,该期限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实施拘留所允许的最高极限为30天,以及检察院自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破案报告之日起,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的规定,实际上,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的难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实际的拘留期限可能会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