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受贿罪未遂,乃是指行为人明明怀有收受贿赂之故意,却由于某种缘故未能成功实现实物的收获。要想准确地对此类行为作出判断,需满足以下几个判定标准: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行受贿的主观意图;
其次,其还需切实付诸实践,完成受贿行为;
再者,尽管未能如愿以偿地取得实物或者利益;
最后,导致其失败的原因须源于行为人意志之外的因素,例如,贿赂者突然改变主意,或者受到第三方揭发以及司法机关干预等不可预见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