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取保候审案件需历经5至6个月方能得到最终的处理结果。
然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在被解除取保候审后的12个月内未被提起公诉,则该案件应当予以了结。此外,取保候审的实际结束期限也会因案件类型、调查进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有所不同。具体来说,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配套程序,是由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以确保其不会逃避侦查或者阻碍调查工作的进行,并且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按时出庭。这种强制性措施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无需采取拘留、逮捕等严厉手段,但仍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